傳統(tǒng)的廢塑料回收方式有哪些弊端?
目前,填埋、回收再生和能源化利用(主要為焚燒)是廢塑料的三種主要回收處置手段。據歐洲統(tǒng)計局的數據顯示,2018年歐洲地區(qū)以上三種處置方式的占比約為25%∶32%∶43%。而2019年我國該占比約為32%∶30%∶31%,此外還有7%(約441萬噸)被遺棄。
填埋具有成本低、工藝簡單、適用性強的特點,但塑料中含氮、氯等元素的分子鍵及部分添加劑進一步增強了高分子聚合物的穩(wěn)定性,降低了塑料的自然降解率。據推算,土壤中的PVC地膜完全自然降解需花費200~400年。因而填埋方式會長期大量占用土地資源。此外,長期填埋過程中塑料會發(fā)生老化,其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質將向填埋場土地浸出并擴散;塑料的老化亦會導致大量溫室氣體的排放。填埋因其對大氣、土壤和水體的持久性潛在危害而遭到越來越嚴格的限制。
再生利用即將回收塑料垃經過分選破碎等預處理后再造粒、加工并施以改性,制成新塑料產品的廢塑料處置手段。廢塑料中往往存在雜質及多類添加劑,導致了再生后的塑料產品品質明顯降低、應用受限,通常可用于回收再生的廢塑料十分有限;混合廢塑料組分混雜,其回收再生工藝復雜,成本較高,且需要較為嚴格的分選工作。此外,再生利用的循環(huán)次數有限,經歷每個再生循環(huán)后塑料制品的質量及性能均有較為顯著的下降。
由于種種限制,廢塑料的大規(guī)模再生利用工作如今仍然充滿挑戰(zhàn)。以焚燒為主的能源化利用是實現廢塑料大規(guī)模減容和能源回收的有效手段。常規(guī)廢塑料組分熱值接近燃油,可燃組分含量高、灰分低,是優(yōu)秀的固體燃料;焚燒處置對原料預處理的需求很低,操作方便、處置效率高、成本相對較低、且工藝較為成熟。然而,廢塑料焚燒會伴隨著多環(huán)芳烴、二噁英及呋喃等有毒有機氣體的產生;含氯、氮的塑料(如PVC、PU等)及添加劑(如含溴阻燃劑)在焚燒過程也會釋放NOx、HCl、HBr及HCN等無機污染物,極易造成環(huán)境的二次污染。且由于各類塑料熱值差異明顯,原料組成的不穩(wěn)定性亦會造成燃燒的不穩(wěn)定性。此外,絕大部分塑料的生產原料(如乙烯、苯乙烯、苯酚和甲醛等)都是極其重要的化工原料,具有較高的回收利用的價值,因而將塑料直接焚燒是一種對資源的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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